8月19日,本报从信用中国获悉,由于中铁三局有限公司从业单位与非依法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实施劳务合作,近日,该司被责令限期改正并警告,人民币贰万元整劳务派遣 。
据悉,2025年05月14日15时14分,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执员在新建金华至建德高速铁路JJGTSGⅠ标段项目部检查时发现中铁三局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行为劳务派遣 。经调查,中铁三局有限公司与非依法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实施劳务合作。
依据《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责令中铁三局有限公司限期改正并警告,人民币贰万元整劳务派遣 。该行政决定书文号为浙交工罚﹝2025﹞0317,决定日期为2025-08-06。
本报通过启信宝了解到,中铁三局有限公司成立于1985-12-25,法定代表人为张民栓,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269号,所属行业为土木工程建筑业劳务派遣 。(中国基建报)